澳洲房產措施政策2017年重新啟動
來源:澳洲購房網作者:澳洲購房網時間: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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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全球稅務賬戶申報標準法案)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這也就意味著,中國的金融機構從2017年1月1日起已開始按照“標準”履行盡職調查程序!將澳洲公民和PR等的非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其中包括銀行存款等信息!收集并報送給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之后再由中國稅務局與其他國家的稅務局相互交換信息!
對于澳洲華人、澳洲永久居留權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過一定時間的華僑,如果根據所在國(地區)法律已經構成當地稅收居民,即屬于《管理辦法》所定義的非居民個人。
中國金融機構將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識別其在中國境內開立的賬戶,收集并報送賬戶信息,由國家稅務總局交換給所在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
同樣,對于長期居住在國外但仍是中國稅收居民的,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也將通過與澳洲稅務局ATO開展信息交換取得其在境外的賬戶信息。
這項措施出臺后,就意味著,只要你在銀行里存點錢,那么ATO澳洲稅務局都會把這些信息交給中國。
需要交換的信息只有以下幾點:
存款賬戶:也就是大家所在銀行里的錢!
托管賬戶:托管人開立的、專門用于所托管的企業年金基金因投資運作而發生的資金清算交收的專用存款賬戶。
年金合約:在一定時期內,以相同的時間間隔在各期期初收入或支出的等額的款項。
在年度終結后9個月內,中國稅務局和澳洲稅務局雙方會對稅務居民的姓名、地址、納稅編號、出生日期、賬號及賬戶余額、稅收居住地、年度付至賬戶的金額以及總額,進行信息交換!
什么人會受CRS影響?
第一種是有海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即在中國境外擁有的任何金融資產,如存款、證券、投資型保險產品、投資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視為當地的非居民金融賬戶而與中國稅務局進行信息交換。
第二種是金融資產在中國境內的非中國稅收居民(澳洲PR、澳洲臨時簽證以持有者在),即在中國境內的金融賬戶將被視為中國的“非居民賬戶”,其賬戶信息將會被收集、報送,交換給其稅收居民所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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