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購置房產有哪些政策?
來源:澳洲購房網作者:澳洲購房網時間: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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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我國房產投資人來說,在海外購置房產已經是一種習慣了,大部分房產投資人都開始進行海外房產投資。不過近幾年來最受我國房產投資人歡迎的國家應該是美國,因此,對美國的一系列購房政策一定也是有所了解的。不過,近些年來澳大利亞悉尼的房產也是很受關注。那么,在悉尼購置房產有哪些政策?
批準函。批準函僅適用于個人或團體申請,不可以轉讓,如果另一方想要購買就必須重新提交申請。
臨時居住者是不能在悉尼購置房產。臨時居民不能購買現房,直到想要購房者真正在本國定居下來,進行長期的居住。
臨時居民離開時必須出售他們的住房,房產不能出租。房產必須在離開本國后三個月內出售。
出售房產不需要審批。出售房產不需要審批,除非條件不符合。例如,空地并非由購買者開發,那么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非本地居民的外籍人士購買房產必須獲得批準,無論他們以何種方式購房,都必須要獲得相關場所的批準。
非本地居民的外籍人士不能購買二手現房,也不能購買分權房產,除非他們與配偶共同購房,但仍然需要經過審批程序。
綜上所述,在購房前需要有批準函。臨時居住者是不能在悉尼購置房產,而且在離開時必須出售他們的住房,房產不能出租,還有出售房產不需要審批,這些都是在悉尼購置房產的一些相關政策。以上內容希望能夠給予大家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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